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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现货远期平价定理
现货_期货平价定理(spot-futuresparitytheorem)是2016年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管理科学技术名词
现货与期货价格间的正确理论关系的描述,违背平价会带来套利的机会。
利用无套利原理给出利率平价理论的证明。假设本国的利率水平为i,同期外国的利率水平为i*,即期汇率为S(直接标价法),远期汇率为F。
若投资者用1单位本国货币在国内投资,到期的收益是(1+i);若投资者选在国外投资,则必须先将1单位的本币兑换为1/S的外币,再进行投资,到期的收益是(1+i*)/S;按照约定的远期汇率F兑换,则可以收回本币(1+i*)F/S。
投资者比较在两国的投资收益,以确定投资方向。若(1+i)(1+i*)F/S,资本将从国外转移至国内,于是本币的即期汇率上升而远期汇率下降,外币汇率变化相反。若(1+i)
外汇市场中即期和远期是什么意思
即期外汇交易业务是指交易双方按照交易日当天交易时点外汇市场的即期汇率成交,并在交割日进行交割的外汇交易。由申请客户向中国银行发起即期外汇交易指令,通过书面委托形式确定即期外汇交易的细节,交易达成后,由中国银行向申请者出具交易证实,并在交易日以后二个工作日内(T+2)进行实际交割。
远期外汇买卖业务是指买卖双方按外汇合同约定的汇率,在约定的期限进行交割的外汇交易。由申请客户向中国银行发出办理远期外汇买卖指令,通过书面委托形式确定交易细节,成交后,由中国银行出具交易证实,并在交割日(成交日后第二个工作日以后的某一时期)实现收付。可根据需要,在交易期中要求银行对该交易进行平盘或在交易到期日前要求银行对该交易进行一次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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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期现货和期货的区别?
远期现货和期货的区别:
并不是所有的东西都可以成为期货,但是几乎所有的东西都可以作为远期现货进行交易。
一、交易对象不同:期货交易的对象是交易所统一制定的标准化合约;而远期交易的对象是非标准化合同,合同中的商品数量、等级、质量、交收地点等都是买卖双方私下协商达成。所有商品都可进行远期交易,但并非所有商品都可以进行期货交易。
二、交易目的不同:远期交易的目的是为了在未来某一时间获取或转让商品。期货交易则是为了转移风险或追求风险收益。
三、功能作用不同:期货交易的功能是规避风险和价格发现;远期交易尽管在一定程度上也能起到调节供求关系、减少价格波动的作用,但缺乏流动性,所以其价格的权威性和转移风险的作用就受到了限制。
四、履约方式不同:期货交易有对冲平仓和到期交割两种履约方式,远期交易主要采用商品交收的履约方式。
五、信用风险不同:期货交易以保证金制度为基础,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每日进行结算且由交易所担保履约,所以信用风险小。而远期交易,因为是买卖双方的私下协议,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六、保证金制度不同:期货交易有特定的保证金制度,按照合约价值的一定比例向买卖双方收取保证金,通常是合约价值的5%—10%;而远期交易是否收取或收取多少保证金,都是由买卖双方商定。
现货交易与远期交易的区别是什么?
现货交易与远期交易的区别在于交易的时间不相同、交易合同也不一样。
1,现货交易的目的是获得或让渡实物商品或金融产品。期货交易的主要目的,或者是为了规避现货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或者是利用期货市场价格波动获得收益。
市场交易方式经历了“由即期现货交易到远期现货交易,再到期货交易”的发展过程。现货交易的对象是实物商品或金融产品,期货交易的对象是标准化合约。 可见,在期货交易中买卖的是关于某种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而非标的物本身,而且并非所有的实物商品和金融产品都能成为期货合约的标的物。期货合约的标的物是有限的特定种类的实物商品和金融产品,一般具有便于贮藏运输、品质可界定、交易量大、价格频繁波动等特性。
2,远期现货交易与期货交易存在着许多相似的外在表现形式,期货交易与现货交易,现货交易可以分为即期现货交易和远期现货交易,两者均以买人卖出实物商品或金融产品为目的。
远期交易一般指期货交易。品种合约每月交易一次,合同上市时,一般是半年以上的合同期。 合同期满后不可持有。因此,必须在合约到期前平仓或在合约到期后进行实物交割。
现货交易的交易方式很多,比较常见的有中长期现货交易和连续现货交易。 在中长期交易所交易的合约一般在半年以内。 连续现货交易没有合同期限。 是可以长期持有合约的连续交易。
期货交易与远期现货交易同属于远期交易,但是两者交易的远期合约存在着标准化与非标准化的差别。前者是由交易所统一制定的标准化远期合约;后者是非标准化的,合同中标的物的数量、规格、交割时间和地点等条款由交易双方协商达成。
期货交易可以通过对冲或到期交割来了结成交,其中绝大多数期货合约都是通过对冲平仓的方式了结。远期现货交易的履约主要采用实物交收方式,虽然远期合同也可转让,但最终的履约方式是实物交收。
期货交易以保证金制度为基础,实行每口无负_结算制度,每日进行结算且由结算机构担保履约,所以信用风险较小。远期现货交易从交易达成到最终完成实物交收,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此间时常会发生各种变化,违约行为因此有可能发生。例如,买方资金不足,不能如期村款;卖方生产不足,不能保证供应;市场价格趋涨,卖方不愿按原定价格交货;市场价格趋跌,买方不愿按原定价格购入等。这些都会使远期交易面临着较大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加之非标准化的远期现货合同不易转让,所以远期现货交易的信用风险较大。
什么叫中远期现货交易?
吉林玉米中心批发市场介绍
吉林玉米中心批发市场(英文缩写JCCE)是运用电子商务技术与现货批发相结合的中远期现货交易市场。吉林玉米中心批发市场的设立,填补了中国玉米中远期市场的空白,被业界誉为“中国玉米第一网”。目前运作最成功的粮食BtoB型电子商务模式。由于它具有交易灵活、鼓励交收的特点,使其很快成为粮食购销企业、加工企业的关注热点,逐步成为粮食购销均衡的渠道,独特的地位和作用正在快速提升。成立以来,市场运作规范有序,正逐步发展成为全国性的玉米交易中心。
JCCE是由吉林省政府批准成立的淀粉、原料玉米批发市场。市场的组织形式为有限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裁负责制。市场成立于2000年,由吉粮集团、中华全国商业信息中心(原国家国内贸易局商业信息中心)等企业组建的吉林玉米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负责市场运作。市场办公地址设在吉林省长春市解放大路2677号长春光大大厦10层,场地面积1500多平方米;主要组织淀粉及原料玉米的现货交易活动,提供市场交易的信息咨询、中介,淀粉、原料玉米代购代销和储运配送等业务。
JCCE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疫局、商务部共同修订的《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规范》,制定了《吉林玉米中心批发市场交易管理办法》。通过目前国内流通领域最先进的“JCCE网络交易系统”,采用直接上网报价、配对,以网上订货、电子购物的方式实现买卖双方跨越时空的淀粉、原料玉米现货交易。全国范围交易商的广泛参与将大大提高淀粉行业产销衔接的力度和信息传播的速度;交易商通过分期付款或一次性收付等多种灵活的付款方式,货物交割将更为安全可靠;交易商交存经市场认可的指定仓库仓单,便可通过市场网络卖出货物,最大限度地实现现货流通;全电子化的商务交易模式,将大幅度降低交易成本,为工商企业减少流通成本、避免三角债拓宽渠道,实现信息流、物资流和商流的完美统一。
国粮调(2006)224号《关于进一步促进粮食产销合作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指出:“要发挥批发市场和中介组织作用。充分发挥粮食批发市场作用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为促进粮食产销合作搞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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